吴亮律师
物业多收电费可以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投诉,或者提请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法律依据:《电力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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